乌鲁木齐招商引资

新疆优化电力收费政策 助推企业降本增效

降本增效
所属地区:新疆-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30日
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改革号召,支持新疆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,该自治区于2018年中推出系列电网收费规范政策,全面减轻企业用电负担、降低用能成本。通过清理电网环节违规收费、增强电价机制灵活性等措施,旨在为招商引资创造更优环境,吸引外部投资流入,带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,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市场活力提升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
2018年中,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于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,针对企业反映的用能成本过高问题,推出电网环节收费规范化专项行动。这旨在消除不合理收费,简化电力交易流程,响应自治区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的导向要求。背景包括部分企业面临临时接电费、转供电加价等负担,阻碍投资落地;政策核心聚焦降低工业用电成本,优化营商环境,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园区,拉动产业集聚发展。
二、具体政策措施内容
2018年政策涵盖多维度措施。首先是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,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取消临时接电费规定,并减免余热、余压、余气自备电厂的交叉补贴与系统备用费,及时清退历史已收取费用。其次,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,允许企业根据生产需求调整用电时段和负荷模式,优化计费标准;这有助于大型制造企业合理规划能源消耗,减少季节性峰谷电费支出。第三,在乌鲁木齐市等重点区域,取消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客户侧终端设备收费项目,直接减轻企业设备购置和维护成本。最后,全面清理输配电价之外项目,强制电网企业加快电能表直抄到户改造,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转供单位用电管理的接管,实现“四到户”全覆盖;同时,严禁任何主体以电费名义加收物业或服务费用,确保收费透明合规。
三、执行要求与时限规定
为确保政策落地,新疆自治区明确执行框架:2018年中起,电网企业需制定改造计划表,优先处理工商业区域直抄到户工程;针对转供单位问题,要求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初步摸排,年底前实现无缝交接。产业园区经营者可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,决策过程需在政策年内定案并报批。对于商业综合体等场所,规定必须按照国标电价向租户收费,将共用设施损耗通过公开协商计入租金或服务费;同时鼓励用户分摊机制,避免多层加价现象。监管机构将2018年第三季度作为过渡期重点督导阶段,防止地方主体拖延执行。
四、监管机制与政策保障
新疆自治区设置多级监管体系,由发改部门牵头组建专项督查组,2018年四季度开展全区巡查,重点查处违规提高电价或绑定收费行为。此外,建立企业投诉响应通道,及时处理转供电乱象案例;依托数字化平台监控电价执行数据,确保清退收费资金到位。政策保障包括配套出台电价调整指南,提供在线培训资源,助力中小企业合规适配新规;自治区政府还将政策执行纳入年度考核,强化问责机制。
五、预期成效与招商引资效应
2018年政策实施后,预计可直接降低企业年均用电成本数百元/千度,显著提升工业竞争力;长期看,将优化新疆自治区能源结构,吸引高新技术和制造业项目落地,巩固招商引资成果。政策呼应国家绿色发展号召,通过减少不必要收费,释放市场活力;结合自治区区位优势,为企业提供稳定、低成本的电力供给,加速区域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转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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